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5〕2号)总体部署,为做好2015年“国培计划”——示范性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和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采取邀标方式遴选培训任务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国培计划”——培训团队研修设一线优秀教师培训技能提升研修、专职培训团队研修和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团队研修3个子项目,主要面向“国培计划”、“能力提升工程”以及各地教师培训的省级培训专家团队成员,采取集中面授和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旨在为“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能力提升工程”和各地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打造专兼结合的高水平教师培训团队。
“国培计划”——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设法制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学前教育骨干教师培训、体育美育骨干教师培训、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等6个子项目,采取集中面授和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对紧缺领域骨干教师进行集中培训,示范引领各地加强紧缺领域教师队伍建设。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具备“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机构资质,各单位申报的学科(领域)应具备相应资质。
开设法律专业,学科整体实力较强,具备相关培训经验的高等学校,可申报法制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列入国家发改委“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二期)”中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本科高校,可申报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2.申报单位要根据“国培计划”——示范性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和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指南(附件1)要求,分子项目和学科(领域)研制培训实施方案。
3.要精心研制培训实施方案,科学设定培训主题与目标,优选培训课程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完善组织保障,确保培训质量。要将返岗实践作为培训的组成部分,做好教师返岗实践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4.培训课程要贯彻落实“国培计划”改革实施总体要求,遵循教师专业成长规律,紧密围绕各项目参训学员的需求,参照“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进行设计。要加强实践性培训,实践性课程原则上不少于50%,确保培训针对性。
5.要组建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优先遴选具有丰富培训经验的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和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际的高校专家。首席专家应为具有较深学术造诣,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本校教师。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三分之一,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应不少于50%。
6.要创新教师培训模式,采取参与式、研讨式、案例式、情境式、体验式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实践性培训,强化基于现场的培训环节。推行混合式培训,将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利用网络研修社区、教师工作坊为教师培训过程学习和训后跟踪指导提供有效服务。
7.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师厅〔2013〕1号)要求,规范项目实施各环节的管理。教育部拨付专项经费用于参训学员的住宿费、培训费和资源费等,标准为350元/人/天。
三、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须填写项目申报意向书(附件2)和申报书(附件3)(一式2份),分别于2015年5月22日和6月5日前报送至“国培计划”——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有关项目工作事宜及电子表格请通过项目管理平台(gp.tuchina.cn)查询提交。
2.我司将委托项目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2014年参训学员网络匿名评估综合得分,确定培训任务承担单位。
“国培计划”——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张哲,李丹玲,夏澜;电话:010-58804353,58800182, 58805366;传真:58802946。电子邮箱:xmb@gpjh.cn;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1105,邮编:100875。
教师工作司联系人:沈强、王炳明;电话:010-66096310、66097080。
附件:1.“国培计划”——示范性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和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指南
2.“国培计划”——示范性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和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申报意向书
3.“国培计划”——示范性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和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申报书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2015年5月15日
附件1
“国培计划”——示范性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和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指南
一、一线优秀教师培训技能提升研修项目
(一)目标任务
对担任兼职教师培训者的5000名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和教研员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10天(60学时)的集中培训,重点提升培训课程开发能力、活动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和教师工作坊主持能力等。要贯彻落实改革实施“国培计划”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参训学员将承担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研修任务和乡村教师培训任务的需要。
(二)培训对象
——4000名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小学、初中和高中一线优秀骨干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具有高级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1000名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小学、初中和高中优秀教研员,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师培训有较好的研究,具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具有高级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三)培训学科(领域)
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综合实践活动;初中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综合实践活动;高中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
二、专职培训团队研修项目
(一)目标任务
对1500名高等学校、教师培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的骨干培训者和培训管理者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10天(60学时)的集中培训,重点提升培训需求诊断能力、方案设计能力、课程开发能力、教学实施能力、教师工作坊主持能力和绩效评估能力等。
(二)培训对象
——1000名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高等学校和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的骨干培训者,中西部省份培训者须承担过“国培计划”培训任务,东部省份培训者须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具有高级职务(职称)。
——400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国培计划”项目区县、“国培计划”任务承担院校(机构)、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管理者。
——100名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及以上培训专家库的从事师德培训的骨干培训者,应对师德教育具有较好的研究,具有较丰富的师德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原则上具有高级职务(职称)。
义务教育阶段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学前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培训管理者;高校和教师培训机构培训管理者。
三、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团队研修
(一)目标任务
对1000名“能力提升工程”管理者和骨干培训者进行60学时(5天集中培训+30学时工作坊研修)的专项培训,加深对“能力提升工程”的认识,分享项目实施经验,交流各地创新做法,提高省、市、县级管理者与骨干培训者专项能力,打造“能力提升工程”管理者与培训者队伍。
(二)培训对象
1.500名省、市级和创新实验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省级工程办负责人和培训机构负责人。
2.500名省、市级骨干培训者,原则上已入选省级能力提升工程专家委员会或专家库,能在本省工程实施中发挥指导作用的骨干培训者。
(三)培训学科(领域)
“能力提升工程”管理者、“能力提升工程”骨干培训者。
四、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一)培训目标
对500名法治教育骨干教师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10天(60学时)的集中培训,重点提升其法制教育教学能力和培训能力,为各地开展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与法制培训培养一批“种子”教师。
(二)培训对象
从事法治教育的骨干教师或教研员,应具有法律专业学习经历和法制培训相关经验,能够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法制教育教师的培训工作,原则上具有高级以上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三)培训学科(领域)
法制教育。
五、体育美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一)目标任务
对3000名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骨干教师和教研员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10天(60学时)的集中培训,将基本技能与专项技能培训相结合,重点提升教师专项技能和培训能力。
(二)培训对象
——2000名小学、初中、高中教学工作业绩突出的体育骨干教师和对一线教学、教师培训有较好研究的体育教研员,应具有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所学专业须为体育相关专业。
——500名小学、初中、高中教学工作业绩突出的音乐骨干教师和对一线教学、教师培训有较好研究的音乐教研员,应具有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所学专业须为音乐相关专业。
——500名小学、初中、高中教学工作业绩突出的美术骨干教师和对一线教学、教师培训有较好研究的美术教研员,应具有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所学专业须为美术相关专业。
(三)培训学科(领域)
小学体育、音乐、美术;初中体育、音乐、美术;高中体育、音乐、美术。
六、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对1900名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10天(60学时)的集中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校本研修指导能力。
(二)培训对象
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应具有组织校本研修、引领本地教师专业发展的能力,具有中级以上职务(职称),年龄
原则上不超过50岁。
(三)培训学科(领域)
盲教育、聋教育、培智教育及其他特殊教育类。
七、学前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一)目标任务
对2000名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教研员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10天(60学时)的集中培训,重点提升其培训教学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要贯彻落实改革实施“幼师国培”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参训学员将承担乡村幼儿园教师培训团队研修任务和乡村幼儿园教师培训任务的需要。
(二)培训对象
——1700名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幼儿园骨干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中西部省份应为省级培训专家团队成员,承担“幼师国培”培训任务的骨干教师。
——300名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学前教育优秀教研员,对学前教育和教师培训具有较好的研究,具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中西部省份应为省级培训专家团队成员,承担“幼师国培”培训任务的骨干教研员。
(三)培训学科(领域)
学前教育。
八、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
(一)目标任务
对1000名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骨干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10天(60学时)的集中研修,提高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二)培训对象
——400名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以上培训专家库的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班主任工作业绩突出,获得过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具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具有中级以上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100名担任专兼职班主任培训工作的高等学校和各地教师培训机构的骨干教师和教研员,具有高级职务(职称)。
——350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骨干教师,优先选派拥有二、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或接受过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培训的骨干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务(职称)。
——150名优秀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励。
(三)培训学科(领域)
小学、初中和高中骨干班主任培训者;小学、初中和高中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优秀大队辅导员。
九、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骨干教师培训
邀标通知另发。